“广场舞”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风迷全国各地,而其中最活跃的份子当属“广场舞大妈”了。这本来是一件好事,大爷大妈不仅有了一个娱乐项目,还能锻炼身体,给他们单调的晚年生活,增添了许多乐趣。不过大妈在跳广场舞的时候,有时候也会与年轻人产生纠纷:
近日,江苏连云港圩丰镇的公园里,上百广场舞大妈霸占了篮球场地,引发篮球爱好者不满,他们也带了音响去现场播放以示对抗。当地政府出公告称篮球场白天打球,每晚7点到9点供广场舞使用。
据了解,当晚上广场舞大妈在篮球场跳舞时,想打篮球的年轻人就拿出喇叭,重复喊话:“这里不是跳舞的地方,这里是打篮球的地方。。。”、“如果你们不去旁边空地跳舞,我们只能和你们比音响了”。广场舞大妈们也不示弱,将年轻人围起来了,甚至还动起手来,场面一度很混乱!因发生球砸到人的事,当地镇政府就出了一份公告,规定篮球场每晚7点到9点供广场舞使用。
▲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,篮球爱好者用音响对抗!
这样因为广场舞大妈霸占地方而产生矛盾的事件,在各地都有发生。怎么解决这个矛盾还真的需要智慧。先听听网友对于此事的看法:
“上公交林黛玉!下公交方世玉! 碰到摔倒就是和田玉! 你懂吗?”
“白天打篮球会热死吧?更何况上班族白天是需要上班吗?请假打篮球?篮球场为什么叫篮球场,广场舞为什么叫广场舞?这帮大妈心里没点数?”
“不合理,篮球场之所以是篮球场那就是打篮球的,要跳舞给她们重新开辟个地方跳,为什么一定要和年轻人抢地方?”
“我有一个好办法,在黄金时间既能打篮球,又能跳舞,那就是打篮球的间歇时间大妈去跳,当篮球宝贝不就行了吗?”
“篮球场不是广场舞的地方,再说现在天气这么热谁愿意白天去打篮球啊?难道就没市民广场没公园吗?这样的规定有些不合理吧!”
“跳舞换个地方可以继续跳,打篮球换了没有框的场地怎么打?都给大妈让座了,还给大妈让场地?小伙子们也是人,也需要活动运动娱乐嘛”
网友普遍认为这个规定不合适,这样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。公共场所嘛,谁都可以使用,不论时间。只要合理遵循先到先得,好商量的原则,皆大欢喜即可。但是规定某时段特定人群有权使用,是不是就意味着:除了广场舞以及广场舞者,其他人想要在这一时间段使用都是违法了?毫无道理可言,简直荒谬!况且篮球场是个功能性场地,是专为打篮球设置的。
小编认为,根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老年人的活动场所的问题,如果大妈们有合适的跳舞场所,她们也不会去霸占年轻人的地方。应该反思一下,公共活动空间为什么这么紧缺?职能部门应该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,而不是像这样做硬性规定。
▲双方因此还动过手
既然支持广场舞,就应该设置一些跳广场舞的地方。好好的体育场变成广场舞的,那什么东西才是年轻人的,那年轻人就只好玩手机了,玩手机又说年轻人不锻炼自己的身体,连锻炼身体的地方都没有怎么锻炼?
打篮球的人越来越少跳广场舞的越来越多,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再修建个小的广场类的场地给中老年跳舞。现在年轻人身体素质不是太好,每天能打打篮球挺好的无论是对个人和社会。
小编觉得这样规定肯定不妥啊!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,阿姨们需要场地运动,我未来男朋友也需要场地打篮球!
对于“上百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,篮球爱好者用音响对抗”这件事,你有什么想说的呢?欢迎交流分享你的看法。